法律咨询

我是学校正式的职工,事业编,工人,任更夫,我原来的工作时间是晚上4点到第二天上午8点,(隔一天一个班),也就是每月16小时乘15天,没有节假日,单位领导又给我们增加了工作时间,上24小时休24小时,没有节假日,没有加班,工资不变,我觉得工作量太大了,领导这样做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07-10-23 09:18: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