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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远方亲戚她(女性)在当地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环卫局工作15年,但环卫局一直没有打算和她签劳动合同,他们用尽各种理由拒绝她(我想除非要贿赂他们才行的通吧,但她没有那么多的钱走这条路).我的这位亲戚是靠着她的丈夫才进得这家环卫局的,她的丈夫是军残人士因病退伍后国家把他安排到当地国营合作社工作,他在92年因病身亡,当时家中还在两个未成年小孩子9岁和11岁以及两个老人要照顾,她就开始从那年独立支撑这个家.她本人一切手续和个人身体状况都是正常的.她现在还没有机会转正(也就是暂时工).每个月只拿到450块钱是同职同岗员工的一半(已经转正).我担心她退休后没办法拿到养老金.她现年53岁啦.. 新的劳动法即将出台,有没有机会通过新法与环卫局签劳动合同呢?应该签哪种劳动合同是固定期还是无固定期呢? 能否在退休后拿到养老金呢?????? 如果要打官司的话,大约需要用多少费用呢??用多久的期限打这场官司呢?? 是否具体介绍需要哪些物证和取证为这场官司做准备呢???????

损害赔偿
2007-10-23 07:04: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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