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以前的男朋友一起买了套二手房房子,因为当时没有结婚,所以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房子是20年按揭的,总价是27万,首付是12万,各种税加中介费一共是14000。我男朋友出了5万,剩下的是我父母拿出的钱。房产证上也写明了他占房子的百分之30,我占房子的百分之70。
上个月,他提出了分手,然后搬了出去。现在他已经不再拿钱交每月的房屋贷款了,但是房产证上还依然写着他占百分之30。我找到他商量,他说房子他可以不要,只要把他的首付款5万还给他,就可以把房产证改成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