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母亲从我姨处买了一套二手房,花了30万,我出了10万。房产证上已经过户到我母亲名下了。在给我姨房款时,是我妹妹去的,并写了一张纸条。内容如下:***(注:我母亲名字)付给***(我姨名字)购房款30万元。而在交款人签字上是我妹妹签的自己的名字。并且纸条内容里,我母亲的名字有一字写的是繁体。当然房产证上的名没写错。
-
您好,
很显然,是你妹妹帮助你母亲交的款,款已经写明是你母亲的,怎么能说明是你妹妹出的房款呢?另外,电话录音有效,可以使用.
以上建议供参考.
北京 范林刚律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