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方,甲为房地产公司,乙为安装公司,丙为设备公司(我)
甲乙2005年10月10日签订甲在建工程的消防通风空调合同,合同中注明按其施工安装合同约定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均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后,由乙方负责对其生产厂家采购,目前工程在即,第一批甲乙双方认定的设备厂家及价格如下:
1、XX设备 。。。。。。。。公司(人名)
总款XXX万元
2、XX设备 。。。。。。。。公司(人名)
总款XXX万
3、XX设备 。。。。。。。公司(人名)
总款就XXX万元
4、XX设备 。。。。。。。公司(人名)
总款就XXX万元
互联网纠纷
2007-10-18 08: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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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管辖问题,我认为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只有到被告住所地去打官司.另外,你不想告甲,那从证据来看,你的送货单是甲签字,你与乙又没有合同,所以不告上甲似乎是不行的.最稳妥的两个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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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