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年半前一时冲动打了别人头,是用拳头猛敲了几下,但我自我感觉情况应不太严重.后来他上门找我,我道歉就和解了.所以我认为他头应该没什么事,不然怎么道歉就可以了呢?他也没提赔偿什么的. 但现在想想万一别人真的头部有事会不会说是我打他造成的.就算不是,他也可以说是我造成的.请问:他有什么证据就可以说是我打他造成的呢?我认为打了他的头多多少少都会有影响吧,当时也有人看到我打他的.但是我想知道他怎么样才能证明这一年半中他的头没受过其他人的打,或者没受过其他外力的伤害.伤情鉴定能鉴定出是谁打的吗?一年半后还可以去做伤情鉴定来鉴定一年半前被打造成的伤害吗? 我现在担心的不是赔钱,而是会不会犯罪.打了人当时没受伤,以后会不会坐牢或者枪毙呢??我想都不敢想啊!! 要是以前打了他当时还好好的,一年半后忽然脑部轻伤或者死了,我也要坐牢或者枪毙吗?天那,打了人是不是得内疚痛苦一辈子啊?我不信这世界上没人打过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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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现在大可不必再烦恼,按照法律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的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现已超过一年,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另外,他头部受伤他应申请清法医鉴定,而现时间已过去一年多,公安机关也不会再受理其申请法医鉴定.因此,你不必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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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