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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东安屯有一处住房,我居住三十多年了,房主是我父亲,现在正面临扒迁。我姐姐要把房子卖了,理由是卖的钱给父亲养老看病用。我不同意,理由是卖了房子我将成为无房户;我提出如果父亲将来看病用钱,由我与姐姐共同分担或是我仍然居住此房,父亲以后看病等费用由我一人承担。我姐姐不同意,其时她是想独占这笔钱。

婚姻家庭
2007-10-16 10:19: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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