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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以下简称:男 女方以下简称:女 基本情况如下: 女方父母家中只有此女无子,所以被例为“假子”。邻村男父亲与女父亲是好友,双方父母经过协商,男于1992年(当年18岁)到女方家作为养子生活,随女姓,同时办理了“写纸”手续(双方父母及见证人见证下,男改姓随女,为养子的证明)。男到女方后,在女方父母的资助与抚养下进入大学学习,学费和生活费全由女方父母提供。二人于1995年结婚,男于1997毕业后,在女方家自谋职业,并育有二子(现在大儿子11岁,小儿子9岁)。从2007年1月份开始,感情不和,闹离婚至今,越闹越严重,亲戚朋友多次劝说无果。在此期间,二人多次在周末不到学校接孩子回家(注:孩子在外地上小学),更有甚者,孩子开学时,二人都不问不顾孩子学费,生活问题,女方父母为孩子补交学费。

涉外纠纷
2007-10-13 13:51: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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