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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有些复杂,是两年前的交通事故,当时刚好保险脱保,没有发生事故的话自己根本不知道保险已经脱保,保险公司方面的责任当初我们没有追究,对方的所有医疗费用都自己承担了,事故责任认定是主次责任,我方7对方3。对方出院后就一直没有联系过我们,我们自己联系不到对方,让交警方面进行联系也没有结果,事故就一直没有正正式式的了结,一直到现在,对方突然找到交警方面,说当初那个受伤的人,现在由于肝上的毛病现在病危了,说得病是事故后心情一直不好的缘故,要求我们进行赔偿。当初对方在事故中受的伤是,腿部顶端关节球体的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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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3 14: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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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