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k_sun:你好!
根据你表述的意思,我认为你们的企业已到频临破产的边缘,但还没正式宣布破产.
如企业停止运营,则在停止运营前企业差欠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含应付的生活费\\\\\\\\社会保险\\\\\\\\及其它各种劳动法规定的员工可以享受的待遇)应在破产财产中优先给付,企业的财产只有在支付员工的安置费用后才能偿还差欠的其它款项,且员工的待遇如有足够的财产是要全额支付的,而企业差欠的其它债务则不同,如企业财产不够支付,则只能按比例支付.
你们签的协议是不是有法律效力,要看当时是怎么约定的,协议签定后你们应该与企业就没有劳动关系了,如企业现在还在要清退你们,则说明你们还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具体的情况你们还是需要请当地的律师好好解答一下才行.
汇泉律师刘向阳 200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