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8号,一位老乡从我这借了8000块钱,因为那个老乡借钱时很急,钱是汇到对方账上的,没有写借条 ,说好资金周转一天,9月29号归还的,可是老乡借钱之后,手机基本上是关机状态,偶尔打通电话也不接.
因与借钱老乡老家为同一个市,彼此都可以说家乡方言的.当时借钱理由为工程材料款周转.
手上证据:
银行汇款凭证(注:8000块钱借支款的银行汇款回单)
QQ聊天记录(注:记录了当时借钱时的借支金额和归还时间)
手机信息(注:老乡提供的他本人户名及账号)
备注:
老乡家的电话打过去找不到人;
老乡于9月初离开原工作单位,且原工作单位没有留下老乡的任何人事资料;
老乡原深圳的住处也找不到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