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的咨询及时回复,谢谢!我一好友曾在几个小混混的非法拘禁威胁下被迫向对方写下3万元的欠条(因有短处在对方手里,当时顾
及自己的名声就没有报案),现在对方拿着欠条告到法院要求支付3万元,判决书已下。就这样给对方钱太冤枉,我朋友实在不甘心。我的朋友也曾向派出所咨询
报案,但对方不给立案,理由是我朋友没有证据证明这张3万元的借条是在对方强迫的状态下写下的(当时在现场的除我的朋友外都是对方的人,并且在到达现场前
进行搜身,抢走了随身通讯工具和钱),所以我的朋友现在没有证据来证明该欠条的非法性。请问我的朋友该怎么办?这样的案件除了派出所那里还能报案?难道
我的朋友只能被敲诈还款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