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这件事很难开口,但又不得不咨询。  从道义上来说,我是不光彩的,但从感情来讲,我是个忠于感情的可怜女人。  他是长春副营级军官,我是上海贸易公司职员。我们20040610在网上相识,在20041004见面。我给了他我的第一次。可由于相离太远,现实的原因和父母的反对,相爱的我们一直认为我们两人现实成功的可能性不大。迫于年纪及同事父母的压力,我在上海谈了男友,但事实上根本没有爱情,两周也不见次面。20050405我感觉没有爱情的生活一点意义都没,我打算放弃上海的一切,去长春生活,于是,向他表达了我的意思,可是我没想到他20050328就认识了个女朋友并且双方父母都见过面了,虽然并不爱她,但条件还合适,长相也能接受。他说不能对不起双方老人,所以不能分手,很快三月后他们就成亲了。我无力挽回他的决定。  此后的三年,我没有谈朋友,活得非常痛苦压抑,我们也一直保持联系,一年也见个3.4次。这不道德,但我没办法再接受其他人。今年我吃了毓婷还连怀两次,我今年34了,连打两次孩子很伤身体。他于是同意和他老婆离婚,但由于他老婆现在怀胎6月了,所以他向我要求:等他孩子生下来,孩子稍大些,3年内和他老婆离婚。并且考虑我的年纪,答应我2年内让我生个孩子。我提出我已等了4年,在等3年,万一他反悔或有个变故,我这一生就全完了。他答应在法律上签个协议给我保证我和孩子的权利。  我现在不知道是否能有什么协议在法律上能保障我三年的等待和将生的孩子的权利。也知道这对他的妻子,小孩是不公平的。但是我真的只爱他一个,这4年来我差点都要疯了。我也试着接受其他人,但根本从心理生理上都做不到。所以我下决心就算世俗不容,也赌一把。请律师给个建议,谢谢!!!

公司企业
2007-10-09 23:50: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