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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早在我出世的时候,农村那个时候都有分田地的,那时候我们村里有两个生产队(分为A队B队,我所在的是A队)。因为规定了三年小调整一次土地,五年大调整一次土地。刚好我赶在调整土地的时候出世了,村里就要给我分田地,而我们生产队(A队)这边没有田分了,而B队有一家人刚好嫁了一个女出去,村里就把那女的那一份田划给我了。之后的调整土地一直都是属于我家里的,我家里就一直种值到现在。 现在当初嫁出去的那个女的想回来开一家工厂,便把我家里种值的香蕉拔了,非说我们霸占了她的田地,准备在那田上建工厂。而当初分田的证据都找不到了,我家里交公购粮的单也烧掉了,现在正在联系镇上的粮所还有没存底(交公购粮的单上有注明我们交了几份田的钱,不知道这个单有没有用?可不可以当证据?)如果我们提供不了交公购粮的单据,而又没有人做证(因为大家村里的人都不想得罪她那一家人,大家又都是邻居可能都不肯出面给我们做证人)。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赢得这个官司?

经济相关
2007-10-09 09:47: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