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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2月我一远房亲戚去世,留有独单住房一套(房子产权证上是远房亲戚的姓名),在没有办理继承的情况下(我的远房亲戚有三个子女),我父亲经远房亲戚的长子王某手,购买了这套独单住房一套,约定房屋价格为40000元,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协议上说明将来王某与其兄弟姐妹若关于遗产(这套独单)分割发生家庭矛盾,将由其自行处理,我父亲不负责,协议上有我父亲及亲戚长子王某的签字,后我父亲为了明晰产权,曾经向王某提出要求履行过户手续。王某以双方是亲戚,没有必要进行过户为由,拒绝了我父亲的过户请求。该房屋在我父亲交款后一直由我家居住。而2004年,我父亲也因为意外事故去世,因该房屋即将拆迁,要给付的拆迁费远远大于当时双方买卖的价格,因此,王某认为:该房屋已经升值,并且还是成倍的升值,买卖时,双方没有过户,实际所有人应该是王某的父亲(即我的远房亲戚),作为房屋实际所有人,应该享受拆迁后国家给付的拆迁费。但我认为,我父亲和王某已于十多年年前即完成了买卖协议且有证人,证明该房屋已经归我父亲所有,而我作为我父亲的财产继承人应当享受拆迁费,至于过户问题,我父亲生前曾经催促王某进行过户,王某以是亲戚,没有必要费事为由,拒绝了我父亲的过户请求,因此,没有过户属于王某的行为,并同时继续提出,我作为我父亲的财产继承人,有权请求王某履行过户手续。如果王某不从,我想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责令王某继续履行未完的合同,不知能否起诉?房屋买卖是否有效?请诸位赐教!不胜感谢!! 另外,我想知道我父亲与王某的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我父亲是善意取得,只是法律知识欠缺),如果存在问题,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涉外纠纷
2007-10-01 11:54: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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