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他和她是经人介绍结的婚,婚后一直感情不好,起先是我哥对她不好,但第二年小孩出生后就改了,可她确变了,还离家,把东西搬得没几样了,小孩她也不要了,听说年底她就和他人同居生活,因为她经常无事生非,我哥坚决不要她,可她也不离婚,原先我哥结婚欠很多钱,她一分也不想还,她走后,走时小孩才四个月再也没来,到处说我们欺负她,到处宣扬我们虐待她,赶走她,真是气人.自己做错还损人.06年底我家有获得一笔赔款,其中也有也一份,她就打电话要那笔钱,请问这该给她吗,那欠款她该不该还?小孩都四岁了,都没扶养,,今年又来要安置地,这里赔款和安置地都是以我爸爸名义,她有资格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