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位于肇庆市的“**”发廊,采取“会员卡”充值的形式招揽生意:每次充值300或500元不等,诱饵是“赠送”套装洗发用品,但收款后没给消费者任何收款依据,只在其店存管的笔记本上由消费者签名作实。
本人在今年7月初充值了300元到会员卡,到7月中旬,本人前往该发廊洗头的时侯,发现该发廊正在装修,并粘着“20号开业”的字条在店铺门口,以为该发廊重新装修。谁知8月初到该发廊洗头时,发现竟装修成一间名叫“008鲜果伴”的商铺,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后本人到工商部门了解,获悉该发廊于07年7月10日已注销工商营业执照。但既然该发廊已准备结业,为何事前也不知会我们一声?并接受本人的300元会员卡充值款呢?这显然就是一种诈骗的行为!
因“顶尖”发廊在四会教育路有一总店,故本人再到四会市消费者委员会及四会市高观工商所投诉,经多方协调后,对方总以诸多借口百般刁难:说此店已转让,不是原来的老板了,但工商登记没变又说我没有交款收据证明我有交了钱给它等等,此事一直得不到解决。我已经与西江日报联系了,他们的记者也在帮我跟踪调查着,希望张律师能为我们指一条明路!为我们弱势群体打败无良奸商人!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