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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伙传销人员,今年4月16日在沈阳交上现款时被抓获,后被大石桥市警方带回,我们一行12人在第二天被送进看守所,罪名是非法经营。其中11人是B级别,一人是A级别也就是我哥哥。我们在看守所羁押42天后因证据不足,被警方带回公安局监视居住22天,我哥哥在监视居住的第三天( 6月21日)就被批捕。我们在他批捕19天后缴纳5000元罚金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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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6 22: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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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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