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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女朋友未婚生子,生孩子时我24周岁,我女朋友19岁,现在孩子2岁了,我们今年结婚了,可是我孩子没有户口,由于我太太当时年龄不够,所以我孩子的出生证明电脑打印不了,是医院手写的,所以现在孩子的户口办不了

继承
2007-09-25 15:37: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对你们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二条 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达到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怀孕,不肯终止妊娠坚持生育者,应处以罚款,罚款额按其孩子出生前一年双方收入之和计算(计算方法同第三十条第三项)。第三十条(三)计划外生育第一胎的夫妻,按前一年度双方收入(农村为所在乡、镇年劳动力平均收入,城市为县、市、区职工年平均收入)之和的三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若前一年度实际经济收入明显高于所在地劳动力平均或职工平均收入的,则按其双方实际年收入之和的三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计划外生育第二胎及二胎以上的夫妻,按上述原则的四至六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对前一年经济收入不明的,比照同时期同行业人员的收入计算,一般不低于所在地劳动力年均收入或职工年均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