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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去年买了一套房子,预交了一半房产,现在要转给我,当时房产公司只给他开了收据,和认购合同,其他什么都没有。另有此房产公司预售房证还没办下来,房产证领不上。 现在如果我把他预交的钱给他,我们一块去房产公司把收据和认购合同改成我的名字,今年6月底再签购买合同书,然后我个人继续按揭还款。那会有风险吗?如果房产证下发了会是我的名字吗?我该怎么做才能万无一失。谢谢帮帮我!!

房产纠纷
2008-05-22 21: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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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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