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在年轻时候没有和爷爷商量就接养了同事的女儿,后来养女参加工作以后就很少和家里来往,特别是奶奶去世以后,她就更加不回来了。那时奶奶还在的时候她表示放弃这个房子的继承权,还立了字据。当时作为补偿爷爷奶奶就给了他4千元钱。
现在爷爷的住房,要办理房产证。按规定奶奶不在了,爷爷要领房产证,就得要子女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相关的手续,爷爷就给养女打电话,过了很多天她才来,她现在表示几千块就想打发她,就表示不会签这个字。爷爷现在很气愤,说她没有尽到做女儿的责任,从来不主动回家看望老父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