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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公众.经常因为婚姻不幸烦恼多年,迄今为止已经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事情的经过还要从92年说起,我做为女方,30多岁丧偶带有一女孩在92年改嫁男方(现丈夫),男方带有一男孩,(双方孩子同岁)!现在双方已经共同生活15年,男方出生很好生于干部家庭,婚后发现男方出现心理和生理都有缺陷,长期以来男方不过日子,吃喝玩赌,使女方(我)深受其害,(他的前妻也是因为他这样才和他离的婚),亲朋好友曾多次劝说无济于事.,到夏天时就会莫名其妙找事发作,精神失控,每年都是如此+,,但平时却是很平静和正常人一样!在正常生活之中男方常常因为生活琐事不讲道理,动不动就拿不给工资来威胁(经常是这样)出门歪曲事实败坏我的名声,做事请就是个无赖!!我想起离婚,,但是没有房子居住还带着一个大学未毕业的孩子!生活窘迫!虽然有工作但是巨额学费使我压力很大,难以支撑.现共同居住房子是福利房于91年买的,总共是5600元但是其中我付款2300元,!房子是60平方米~~

刑事案件
2007-09-18 15:24: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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