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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丁字路口,我的长安车正在左转弯,车子已经过了中线,一辆摩托车超车,摩托车打喇叭,我的长安车当时停了,摩托车超车时挂了我长安车的左转弯灯和左反光镜,摩托车超车后以五档行驶二三十米并无刹车迹象,导致撞死了一个行人,此时我已转弯,对当时情况并不知情,<并不知道摩托车撞了人>便把车开去邻街下货去了.等我回来时听说摩托车把人撞死了,便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去了,摩托车司机第二天也死了.我是无证驾驶,我是在校大学生.摩托车也是无证驾驶. 请问我该负怎样的责任.望尽快回答.谢谢.

交通事故
2008-05-21 14:34:07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你不可提起复议,但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并不是法院断案的唯一依据,如果你有其他的证明足以推翻事故认定书的话,法院则会采取你的证据而否认事故认定书。在你的案件中,你可以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又交警部门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签署了调解书的话,就需要履行调解协议,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得反悔。
  • 为什么我会是主要责任呢
  • 交警认定我是主要责任,我可以上诉吗?
  • 为什么我会是主要责任呢,如果交警认定我是主要责任,我可以上诉吗?
  • 应当有交通警察认定
  • 应该由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作事故责任认定书。
  • 基本上可以断定,交警部门会认定你是主要责任。
  • 现在,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不能针对事故认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之所以我说会认定你主要责任,原因很多,第一,你无证驾驶,第二,你是转弯的一方,第三,他们都已经死亡,考虑到后期的民事赔偿问题

    认定你主要责任确实对你不公,但是,这就是司法实践。
  • 现在结果出来了,证明我的看法没有错。交警部门也认定你负主要责任。
  • 先不用担心,看事故认定结果再说
  • 依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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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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