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自从2000年起一直在深圳一家港企工作,今年年初国家颁布《新劳动法》后,公司就在去年末要求我们把工龄都归零,并要求签订新合同,其中给了几千块的补偿。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这个月底试用期满。然而今年五月十号我请了十天假回家办证件,但是公司却在昨天(五月十七号)通知我被炒,要求我十九号去结工资。还有要说明的是公司要在下个月整体搬到东莞。
问题一: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签订新合同时还需不需要试用期?
问题二:像我这样同公司签订了两次合同(虽然第二次被迫),是不是自动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问题三: 因为还在假期,我还没回公司,公司就辞退我。请问,如果我不同意,公司是不是就不能辞退我?而就算是辞退我,公司是不是要赔偿我一笔辞退金?大概是多少?(需要说明的是公司的确要在下个月整体搬迁至东莞)
由于公司要求明天结工资,十分急,望速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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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两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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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不需要试用期了.2、应当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应当支付赔偿金。具体金额请找当地律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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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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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律师不就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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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签订新合同时还需不需要试用期?
不合法。不需要试用期。
问题二:像我这样同公司签订了两次合同(虽然第二次被迫),是不是自动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签第三次时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题三: 因为还在假期,我还没回公司,公司就辞退我。请问,如果我不同意,公司是不是就不能辞退我?而就算是辞退我,公司是不是要赔偿我一笔辞退金?大概是多少?(需要说明的是公司的确要在下个月整体搬迁至东莞)
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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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