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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了一家商店,因房租问题与别人出现纠纷,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店面(小间)与隔壁的店面(大间,是小间的2倍)属一个房东的,我开店时由我和另一商户a分租。租房合同由a与房东签定,总房租每月2000元,我每月出1200元,我的租金直接交给房东(从租房到现在一直这样),其他事宜则由a与房东商定。后来a到别处开店,他的那间大店面转让给b,我与b仍采用与a时的店面租用办法。现在,b又把那间大店面转让给c,我与c仍还采用与a时的店面租用办法。今年,c与房东续签合同,我与c仍采用与a时的店面租用办法,合同上只反映c与房东续签情况。现今,c认为我付的房租少,要我每月再出200元,我不同意,他就把我店面的水电都停了。产生纠纷后,我、c及房东一起协商解决,房东认为我的店面小,每月出1200元较合理,c仍不同意,房东后来说,他只管每月收两间店面的总房租3200元,合同中的事项只针对c,其余租金问题让我和c自行处理。因此,c说这两间店面都是他租的,要赶我走,他说合同是他和房东签的,法律只承认他,而我和房东没有书面合同,我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我会赢吗?我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有法律保障的条件吗?请哪位朋友给我指点指点,非常感谢。

证券投资
2008-05-29 16: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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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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