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30多岁)于2007年6月在一汽配门市开车,中途老板叫他去收款(2500元)不小心掉了,老板三翻两次地到我家里闹,叫我和妈还,我认为这个不是我的责任,应该找他本人。我妈还给对方说了,我哥会打工慢慢还钱的。如果他们不相信也可以去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今天我回家时看到楼下到处贴满了寻人启示,是对方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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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哥哥毕竟早已是成年人了,他的事情肯定由他自己来承担责任.他老板这种上门来闹的行为肯定侵犯了你们的合法权益,如果他们下次再来闹,你还可以选择报案,不过毕竟事出有因,你还是最好和他们打好说,没得必要把矛盾进一步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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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