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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给我配5万元买2手房,2手房的户主是我女朋友家里人的朋友,房屋价格是7万7千元, 经过原房户主同意签了5万元收据。我女朋友说收据让她保存着,我认为就算一家人了, 就把5万元收据给了我她。结果 我女朋友和她家人没和我商议经过我的同意就私自把 加上过户的3万1千元,给了原房户主,现在的房屋户主是我女朋友的,我女朋友和她家人 开始无赖,并说和我脱离关系。请问我能通过法律把属于自己的5万元要回吗?

证券投资
2008-06-01 20:38: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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