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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合伙设立公司A,约定每人出资a34%,b33%,c33%,但目前其中c33%至今资金没有到位。
2、A公司已经工商注册完成,工商注册时写明是3人共同出资及出资金额。验资时为了达到注册资本,a67%,b33%.已完成注册资本要求。目前A公司将以A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并投资其它项目

请问:1、如果c一直未按约定出资,我该怎么办?
       2、A公司如果投资有收益或亏损,末出资的这个人会承担相应的权力义务吗?

公司企业
2008-06-01 16:33:2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1、未出资的对已经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未出资不影响其股东身份,也不妨碍其承担亏损。
    3、应当要求他补足出资。
  • C一直不出资,却不影响其股东身份,是不是等到A公司盈利时,C也有分享利润的权利?
    起诉时间会太慢,是否可以和C再签定一份合约,证明其放弃股东身份。谢谢
  • 没有出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1、有权分享利润;
    2、这个协议是可以的,你就成了隐名股东,他是显名股东。
  •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 可依法要求其补足出资额,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川蜀信律师事务所 王良久律师

    专业咨询热线:13808093704
  • 没有出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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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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