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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有一个4周岁的儿子,长年在奶奶身边带,与我没有什么感情,老公经济能力强与我,而我为他做了好几次流产后,自我感觉以后再难生育,我今年34岁,象我这样的情况能争取到儿子的扶养权吗?老公2年来一直隐瞒其工资、奖金等其它收入,而且每个月用他母亲的银行卡汇给儿子的生活费远超过当初我们的约定,这多余的钱应该是由他母亲给保管了,请问律师离婚时我能否要求查这张卡,而且我有连续2个月老公向这张卡打入的资金凭证。可以把卡里的以前的资金数目及流向,以此作为老公隐瞒的共同财产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损害赔偿
2007-09-12 15:16: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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