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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受伤赔偿咨询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5年合伙兴办印刷厂,在设备进厂过程中,张三不慎被吊架上的\\\\\\\"裁纸刀\\\\\\\"滑落砸中右腿,当场送往医院治疗,经过包扎和休养后出院,出院时经过X透视和CT检查均未发现右腿有所异样,共花医疗费近万元,由三位合伙人平均分摊.后来三位合伙人由于关系不合而分厂自立. 今年9月,张三发现右腿经常疼痛遂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右腿关节有碎片存在,在手术过程中又发现右腿前韧带断裂,共花费手术费及住院费五万多,并且后期取出固定螺丝要一万多元,共计要六万五仟元医疗费.

继承
2007-09-12 20:08: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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