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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代表杜*,作为天津**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于2006年8月与**比萨代表签署了物业租赁协议,规定**比萨华苑店租用**中心正门左侧空间,经营比萨店生意,合同有效期至2008年8月。 其间,**钜业与*比萨华苑店,因租约履行纠纷,从2007年5月开始法庭诉讼。 正当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对双方的租赁协议纠纷案进行审理期间,2007年9月7日深夜,**钜业派员,撬开**比萨华苑店门锁,将店内所有设备、家具、用品及现金等,全部盗空。同时,又将店内外装修设施,包括围墙、门窗、供水供电设施等全部拆除。导致该店直接财产损失逾二十万元;间接损失:如停业损失、品牌名誉损失等亦十分严重。 2007年9月8日早约9点30分,**比萨华苑店员工发现店面被盗一空,立即向110报警。对于如此巨额盗窃现案,时隔五天后,至此发稿时,公安机关未对嫌疑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2007年9月8日上午10点,本公司员工及律师一同前往华苑新城派出所报案,适逢**钜业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杨**,杨当着三位警官和本公司员工的面高声说:“我拿了你们的东西,怎么着吧?”我们当即向在场警官报案。回答是:“这里不能接受这个报案,得去刑侦八队。”于是,我们一路奔波赶到刑侦八队,得到答复是:“得去华苑新城派出所报案。”我们只得返回华苑新城派出所再次报案。

其它综合
2007-10-12 17:32: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