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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东莞一家单位受聘快10年了.单位是04年才为员工交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最近有位近50岁的同事接到单位的解聘书.说50岁就不要了,告之一个月后离开.她在这里受聘10多年了.到单位一打听,才知道,回家之后一分钱也拿不到.也就是说我们在这里只是打一天工赚一天钱.听到这事情后,我就想到了自已,将来不是也会跟她一样的后果.单位不要了,就没有经济保障了? 另外单位为我们员工交的保险种类也比正式职工少. 聘用人员节日加班从未按三倍工资发放过.也没有带薪休假,正式工有干部假.我们也是学校毕业的,为什么没有? 我从外省来东莞,每次回家探父母,都要请事假(没工资拿的),而正式工却有探亲假. 再有,就是正式工每二年就长工资一次,还有其他的补助之类的,聘用的就从不增工资.我们都是一样为单位工作.有时我们还要比他们做得多.因为我们是受聘的,做不好老板就不要了,而正式工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反之不会炒他们的.

经济相关
2007-09-15 09: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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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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