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婚后,女方与别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男方知道这事后,女方写了一份保证,不再与这个人来往,男方不接受,坚持离婚.并与女方协议离婚,双方在没有第三人在场以及没有公证的情况下,签定了一份协议,协议声明,女方自愿放弃一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后来由于家中有些事情,他们没有离成.一年后,男方再次提出离婚,女方改口称自己没有与他人发生关系,也不承认之前写的那份声明.并称那份保证也不是自己的意愿. 男方现在就只有这两份证据能够证明女方的出轨,女方不想离婚,男方还是坚持要离.而且男方不想分给女方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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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必须在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签字.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要分别与双方谈话,确认确实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经过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协议才能生效.夫妻之间自己写的东西没有效力.
现在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又法院重新调解,在法院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女方只是有过外遇,而够不成重婚或者同居.法院无法追究女方责任.财产还是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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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