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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惠州通过一家中介看好了一栋2手房,价格定为21.5万,中介费买卖双方各1.5%。并3家签订了买卖意向合同书,且交了2万订金。由于此房不适合老人住决定放弃购买此房。 我们以为只赔这订金2万就算了,没想到昨日接到中介电话说:除了2万订金拿不到还得付清有关中介费共6450元。 合同书上毁约所承担内容如下(该物业是以现楼,现状售于买方,在签署合同之前买方曾被邀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人代为检查该物业,故买方不得借辞拒绝交易。在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逾期十五天,则已付定金由卖方没收,而买方有权再将该物业转让予其他任何人,卖方不可再向买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任何赔偿,买方还需按本合同之约定向经纪方承担赔偿责任。)

其它综合
2007-09-10 0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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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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