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单位法人代表是我前妻,他发生的债务我要付吗?法院判决有债务事项是写清楚的.后来我自己又注册自己的单位,又和前单位的客户发生了业务,到现在为止我现在的单位没有欠他们单位的款子,到现在他们还欠我发票金额5800元.现在我前妻已经去世2年了他的单位找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对方因为我是当时了解再清楚的人,可是他们现在向我起诉要钱合法吗?我可以有权不付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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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收到,现在予以解答:
你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要看两个因素.
一\\\\\\\\要看你前妻单位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债务原则上没有理由要你承担.
二\\\\\\\\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那么要根据你前妻的遗产数,你作为继承人仅仅在你前妻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三\\\\\\\\对方的债权可能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综上,需要对你的问题具体分析后才能给予明确的答复,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姚善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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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