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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本人于2007年6月5日在伊宁市开发区三中附近,华厦江南春城购买期房一套,面积88.19平米,由于是期房,售楼小姐带我们看了沙盘,面承诺楼间距25米, 我们楼前面和侧面是连接起来的商铺,只有四层楼,而且中间有绿化带隔离,绝对不会影响采光和楼间距,在售楼小姐的一再强烈推荐下,我们选择了这套房子(5号楼4单元401房)并在6月18日缴纳了首付并签了购房合同,准备结婚用,房子在07年9月底完工,10月底交钥匙; 前期我们看过房子的具体位置,当时正在打地基,7月底我们再去看正在施工的期房时却,却发现我们购买的房子与售楼小姐说的有些出入,于是我们打电话询问,售楼小姐说没错,和沙盘上是一样的,让我们盖好后再看。 于是我们再次来到售楼中心看沙盘,房子与沙盘出入确实很大,原来售楼小姐承诺的是四层楼商铺,现在却盖了6层(底下两层是商铺,上面四层是住宅楼)楼侧面商铺与我们楼并没有(沙盘上)和像她所说的绿化带,而是侧面的商铺紧贴着我们5号楼4单元的侧面墙,形成一个弧形,侧面商铺楼与我们4单元之间没留一丝空隙,由于我们是四楼,前面六层商铺和侧面的商铺楼严重影响到了我们阳台的采光和视觉;并且我们发现与前面的楼间距并没有达到25米(因为商铺是弧形,我们被夹在中间)阳台最左边的楼间距有20米左右,阳台右边的楼间距只有14、15米;离得非常近。 怀着复杂的心情去江南春城售楼部理论,售楼小姐却说,我当初给你们说过不影响采光的,是你们自己决定要的,不影响采光你们就将就点吧,你们首付都交了,合同也签了,现在换房是不可能的,如果你们要退房,她可以帮我们以二手房的方式卖掉,但其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要让我们自己承担。并说你们下面一、二、三楼的人都像你们这样想岂不是活不成了,你们就将就点吧。

涉外纠纷
2007-09-13 2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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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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