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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我奶奶、爷爷先后去世。奶奶去世后,我爷爷把我爸及二个姑姑叫到一起,安排我奶奶名下的两处房产,并签协议。 协议的内容大体是:把二处房产中的一处给我,另一处给我的大姑。我拿2万、大姑拿3万、爷爷拿1.5万,我爸拿5000元,给我的小姑。 协议上有所有相关人员的签名、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的钱,已经给了我的小姑。 协议签订的日期是7月16日。 我爷爷于8月18日也去世了。我现在要求我的二个姑姑与我爸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去房产更名。但是,我其中的一个姑姑,不同意了。 再就是,我奶奶及爷爷去世后,两人共可以得到丧葬费及去世前用于治病的报销费用,共计约8万元左右。 治病的钱,全部是爷爷奶奶生前的财产,儿女没有拿出过钱给他们治病。 (给我的那处房产,我已在那里已经住了10年。)

经济相关
2007-08-29 16:09:0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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