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某楼盘下了定金2万元买一商铺,当时这个楼盘的大广告上写着:6.5米层高极品商铺。而且小姐一直以此为卖点,当时拿了一个商铺平面图,下面有“6.5米层高极品商铺”字样,但当我回到家仔细一看,图上我要的那间铺处用小小的字标着一个3.2层高,我赶紧打电话给售楼处,他们说图上也标着呀,可是当时那小姐介绍时用笔在那铺上划了个勾,正好挡住了那3.2的字,所以我根本没注意是3.2高的,而且一直没有告诉我不是6.5高的,另外当时交定金时,一个售楼领班走过来说可以帮我再打点折,说有一个人买了几间,可以申请到更多折,但条件是我给那人一半折头的现金,于是给我便宜了17000,我给了她8700元,她没写收条,我自始自终也没见到那个买几间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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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还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这2万元应该可以要回,但这中间的技巧很重要.建议将认购书及定金收据拿给律师看看.
2.如果有8700元的收条,你又决定不买房,则可以要求退回.如无证据就难以通过诉讼索回,建议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
黄昊律师
电话:138277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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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