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驾车从318国道,由吴江往上海,在经过北厍附近时,前面道路右侧停着辆卡车,我从左侧超车,突然从卡车前面冲出一个人,撞在我汽车的右侧反光镜,由于当时我心理害怕,没停下来看,驾车逃离了。过了3天交警打电话到我单位叫我去交警队处理。交警告诉我被撞的那人现在在医院里,没有生命危险,但要我交5万元到交警队。当时我单位为我垫付了4万元。现在那人已经治愈出院1个多月了,共用了医疗费1.4万元。交警告诉我那人出院时向医院拿了1千元,说是还要到其它地方检查一下。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一直没有消息。

涉外纠纷
2007-09-01 09:39: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