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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会馆员工将我气到进医院急救,还不顾我死活,拒绝陪同我去医院。事后也我不闻不问。事情发生在8月16日傍晚5点半到7点钟。因为尚未使用的健身卡有限时间问题,去该健身房商讨解决。经过与A经理讨论后A同意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本事情就此解决,但在我等待对方书写期间,该健身房B经理前来与我争执,不同意出具书面承诺给我。在我表示不想于B谈此事,只想于A谈此事,B就出口说:我不懂法律,叫我回家好好学学法律。在双方起了争执的情况下,B不顾我的反对,坚持用手机拍摄我们,直到我报警他才停止拍摄。由于对方做出这种行为后导致我情绪激动引起呼吸困难,全身麻痹,对方在看到我身体不适后也不给予帮助。还是等警察到现场后帮我叫了120急救,在等待120期间我要求健身房派一名员工陪同我前往医院,但B代表该健身房拒绝了我的要求。而警察表示责任尚未认定,不可以强制执行,只能在我提起诉讼后给我作证。最后在110民警帮助下由120急救车送到医院急救,当时送到医院都以经手脚发紫了。直到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想到健身房的这种态度就会不由自主的情绪激动,感觉心脏很难受,心里有了阴影。也始终放不下此事,越想越难过,越难过越想,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我签定的会员合约中签定的内容如下: 会籍内容会籍类别:普通年卡会员卡号:XXXXXX 入会费:免会籍费:1980 会籍开始日期:从第一次锻炼起算(备注:此处锻炼的炼写成了错别字火字旁写成了金字旁) 会籍条件 1:此合约书附带会员章程一份,签署合约同时,会员章程同时生效。 2:本合约当事人在条约当时均具有完全之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对本合约所有条款及内容均表示理解和同意。 3:本合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法律、并受其管辖。 4:入会后,入会费和会籍费均不可退还。 5:不同会籍收费可能有所不同,详情请向本公司咨询,本公司对此具有解释权。 6:未经双方同意,本会籍合约不得更改。 7:本合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有效。 签章:杭州XX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同时要向对方索取发票,发票签章公司与签定的会籍合约签章相同。健身卡上:面名称为杭州XX健康会所 反面印有: *使用本卡,须遵守本俱乐部有关管理规定。 *本卡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遗失本卡,请立即通知俱乐部。 *本卡最终解释权归XX健康会所所有。 地址 :杭州市XXX路XXX号XX国际商务大厦X楼

刑事行政
2007-08-23 19:42: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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