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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同居的女友,在今年6月30号的时候出走了,但是由于一些原因,到现在我们还没有结婚证,但是在很多人知道的情况下,办酒席的.我们是2006年12月22号结婚的,我的存卡上有13500钱,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她今年3月的时候她去银行取走了这些钱,我们没有结婚证,现在只能是非法同居,请问我能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我钱别人盗走了吗?她走的时候孩子怀了8个月了,我能不能找她要孩子呢?我们在结婚的时候,我向她家人给了一共3000的礼金,我能不能现在要回呢?我可以怎么做,请你具体的告诉我!

医疗纠纷
2007-08-23 18: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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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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