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A签订了3年的工作合同,合同约定,若未满三年我提出离职,须交纳违约金3万。
目前已经2年零9个月了,这时我被告知由于公司战略转型,需要将工作关系转入公司B,工资,工龄等不变,可连续计算。公司B是公司A跟公司C的合资企业,工作内容大部分相同。
我想问的是,一,公司的这种安排是否违反了最初签订的合同,如果我不去公司B,是否能拿到N+1的补偿金?二,如果我认为去公司B不合适,而提出离职,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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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拒绝去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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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王晔,熊立民两位律师:
虽然有工资不变,工龄连续计算等政策,但是我认为在公司A会比较有发展,所以我自己倾向于留在公司A。当然了,也许从公司的角度也算是为员工考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同时也会有些同事有跟我一样的想法,我想知道的就是不谈理,只是从法的角度看,如果我坚持留在A公司,但是公司明确拒绝此要求,我是否能拿到N+1。另外,还有一种在劳资纠纷中经常会碰到的状况,如果我坚持留在公司A,公司答应了,但是更换了工作岗位,比如从部门经理更换为杂物型职员,当然薪水也是大幅降低。公司的目的就是逼我自己提出辞职,从而不用支付N+1的补偿金。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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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已违背合同约定,你可以对此选择辞职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若有争议你完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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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的王志想律师:
你提到的“公司的行为已违背合同约定”是公司把我安排到公司B的决定,还是在我坚持要留在公司A后,将我调离原岗位,从而降薪使用的行为?
而如果在后者发生之后,我的辞职是否仅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而没有办法拿到N+1的补偿金?
还请具体说明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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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感谢各位律师的热情回复。
祝福各位安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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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公司按排你到另外一个公司去工作,这属于工作地点的变化,而变动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对方就构成违约.
第二,你提前辞职,不必支付违约金,新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支付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你提供了专项的专业技术培训,约定了服务期限的,二是有竞业限制的,除此以外,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
第三,你辞职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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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个意见的意思,毕竟是两个公司,等于第一个公司的关系断掉,和第二个公司建立新的关系。
但是,需要将工作关系转入公司B,工资,工龄等不变,可连续计算,有这个条件在,似乎按照前面算就不是很合理。
虽然此事的法律问题比较清楚,但是我觉得合理性上还是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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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 坚持留在原公司,未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你讲的赔给你。
至于调换工作岗位,很难的,单位必须证明有这个必要性和相关证据。曾经有企业人事问我要怎样的证据才可以调换员工岗位,我告诉他,别费心了,这种证据你拿不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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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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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