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过程发生的问题。2000年母亲去世,2006年父亲再婚。母亲遗产一直未分割。2007年3月份左右,弟弟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母亲遗产,遗产继承人包括:弟弟、我、父亲、姥姥、姥爷共五人,其中姥姥和姥爷因行动不便委托弟弟全权代理,同时姥姥和姥爷答应将他们应得的遗产赠与弟弟和我,但是,因为当时我和弟弟关系不好,我和父亲站在一起,弟弟在起诉父亲之前我不知情,弟弟和姥姥、姥爷商量赠与问题时我也不在现场,所以赠与书上只写了弟弟的名字,姥姥和姥爷说:他们应得的遗产是给我和弟弟俩人的,等判了之后让弟弟和我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