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雇用),今年三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现交通警察以下达了责任认定书,我在此事故中占次要责任40%,对方为私家车,占主要责任60%,由于我车上有乘客并受伤,(右臂肱骨骨折,评十级伤残),因乘客拒绝协调,因此现已上诉要求赔偿。
伤者情况如下:
1.伤者是城镇居民,有固定月收入2000左右。2.护理人员(伤者的爱人)有固定月收入6000左右。(注:伤者住院时我方要求护理伤者不从。护理人员领当月的全额工资,奖金被扣除。)
伤者上诉要求赔偿金额如下:
1.护理费6082.5 元 2.伤残费18700元 3.精神损失费2000元 4.交通费500元 5.误工费3074元 6.再医费3000元 (合计:33356.5元)
请律师帮我算算:
1.我该付多少经济责任?
2.车主和出租车公司有没有经济责任?
3.车主购买保险算不算已担任了经济责任?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