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妹妹在2000年和男朋友婚前有了孩子,当时我妹妹是19周岁,不够法定结婚年龄,没办法只好拿我的身份证,通过她男朋友家找的关系办理的结婚手续,身份证什么是我的名字也是我的,但照片是我妹妹的.婚后他们有了个儿子.2005年我妹妹赴日本研修,计划于2007年底回国的.后来发生点变故,我妹妹的对象在2006年给人担保借高利贷60多万元,后借款者逃跑,我妹夫被高利贷家逼债,躲到外地.我妹妹听说后很上火,我父母也很反对他们的婚姻继续下去,于是我妹妹在2007年5月在日本找了一个新的男朋友,后来通过合法手续已经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