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大哥有一套房子要转让,一客户交了定金,后来不到半月因为全市自然灾害(山体滑坡,但并不影响到我房屋质量),他提出不要了,我们可以不退定金吗?原来没签有什么合同或是协议,只是写有一张定金收据,写的是“定金”,是我代理签字的。也没有商定何时成交或双方违约时该如何。现在我大哥的房子有另一个人想要,我们可以卖吗?如果卖了,原来交定金后来不想要房的客户有理由告我们吗?在法律上会产生什么纠纷问题吗?原来违约的客户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2006.5——现在2007.8),我听说关于定金之类的诉讼期限为两年,是这样吗? 请赐教! 小梁 您的答复: 1、如果是约定为“定金”,对方毁约,你们可以不退定金。 2、你们必须书面告知对方,限他在限期内与你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交房款,否则你们就将房子卖给他人,并不退回其定金。如果对方在限期内不购买,你们可以把房子卖给别人。 由于你们没有合同约定,因此你单方解除合同的,得告知对方。如果真要把房子卖给别人,你们可以卖并同时书面告知原买家解除双方原来的买卖关系,并注明由于对方违约在先,超过一年多仍不履行双方约定办理买卖手续,因此对方已构成根本违约,你方决定解除合同。日后若对方拿找你们麻烦,你们可以以他根本违约为理由抗辩。

互联网纠纷
2007-08-21 09:52: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吗
1985
如何理解合同违约继续履行
2464
签了合同违约可以不退定金吗
民法典 977
签了合同违约可以不退定金吗
定金合同违约不超过总标的的多少
民法典 245
定金合同违约不超过总标的的多少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