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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老师进入寝室,我要求她出去,她不出,我遂脱去我的内裤,校长说我已构成猥亵罪: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自己身体。后她骂我畜生不如,我煽了她两巴掌。 我是玉环实验学校高三学生,1990年3月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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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1 03:34: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