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姥姥2003年去世了,去世后我85岁的姥爷又找了个老伴,在登记前为了防止发生家产纠纷,没有立遗嘱,把家产做了<家产析分>分给自己的子女,把一一栋平方分给我的两个舅舅,房权归两个舅舅所有,我姥爷现居住的一栋楼房分给我妈妈,房权归我妈妈所有,<家产析分>上有我姥爷和新老伴及子女的签字并有两个证明人也签了字,但是现在我姥爷又在新老伴的怂恿下立了新的遗嘱,表明没有我姥爷后让她在分给我妈妈的那栋楼房里永久居住,而且这份遗嘱在我舅舅和我妈妈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到公证处公证,直到现在我姥爷也没有让我妈妈知道这件事情,后来是我姥爷的邻居告知我妈妈的,这让我们无法接受.

保险纠纷
2007-08-10 11:22: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