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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因为\\\\\\\"外地车\\\\\\\"这个原因被罚款未交,事后我委托驾校为我查询后没有违章记录并考取了小车驾驶证,今天我去办理\\\\\\\"外地违章\\\\\\\"时,又才通知我2004年的罚款未交.

合同纠纷
2007-08-14 16:06: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答:根据佛山市公安局于2006年9月1日发布的《关于限制外地籍摩托车行驶的通告》明确自2006年10月1日起,限制非佛山市籍摩托车在佛山市内道路行驶(具体您可参阅佛山市公安局《关于限制外地籍摩托车行驶的通告》的内容)。
    由于您所述的是2004年因“外地车”而被罚款,而佛山市公安局是在2006年才出具上述通告的,故您最好查清当时是因何原因违章。您不向交警部门交纳罚款,违章记录是不会自动取消的。
    如果您在驾驶时有违章的情况,一般违章的罚单都会寄去您驾驶证所登记的地址,若您因住址变更未及时向交警部门作变更登记,则罚单仍会寄去您原来登记的地址,这有可能会导致您收不到罚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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