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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谢谢你上次的回复。 请教你继承权法中有关诉讼时效问题。1)是指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若超过二年不诉讼,是否就丧失继承权?2)二十年内不诉讼,是否就丧失继承权? 3)夫妻一方已死亡,一方处理了自己财产,另一方财产继承分割开始之日是否从死亡日起?4)一方将财产赠于一个子女,是否要通知其他子女?赠于财产日是否就是诉讼 起始日?请指教!章凌上

债权债务
2007-08-09 14:20: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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